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服务美丽中国建设,3月26日,“中国水周”之际,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沱江流域旭水河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会及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揭牌仪式在贡井区艾叶镇举行。
自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内江中院副院长叶永森出席现场会。会上,贡井区委副书记胡小林致欢迎辞。
现场会上,威远县法院、贡井区法院就环资审判工作、如何深入推进“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进行交流发言。两地法院签署了《威远法院-贡井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会上,李胜强调,应切实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的优势,深入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律实务司法协作,做好“案例+宣传+司法建议”工作,继续推动自贡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叶永森指出,“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是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推动内自同城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内江中院将做好审判指导工作,聚力提升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与治理水平,为沱江流域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后,两地法院在贡井区艾叶滩举行“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揭牌仪式。并见证被告人曹某、刘某某、毕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履行增殖放流义务活动,现场向旭水河放流鲢鱼育苗6000余尾。
会后,参会人员参观自贡盐业史及艾叶古镇历史展览,走访调研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贡小三绝”龚扇技艺体验基地,实地了解司法需求。
威远县法院下一步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纽扣法庭”机制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贡井区法院的司法协作,促进两地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携手聚力共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链接】旭水河是沱江水系釜溪河的重要一级支流,流经贡井龙潭、桥头、威远向义等地,是著名的川盐产区。早在南宋时期,旭水河航道已通行船舶以外运川盐,形成艾叶滩、平桥滩等码头。沿河流域有平桥滩瀑布、大公井、五皇洞等文物遗迹、孕育出龚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向义无花果、五宝花生等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