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兄弟法院间加强执行协作,凝聚执行合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快地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近日,在龙马潭区法院的协助下,纳溪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2月20日,申请人牟某某委托被执行人刘某替自己购买刘某父亲所有的货车一辆。2023年3月6日牟某某查看了车况后,双方约定以136000元定价,牟某某遂委托刘某为自己购买该辆货车。牟某某于2023年3月8日通过微信向刘某支付定金10000元,并约定了过户时间。付完定金后,刘某则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拖延车辆过户。多次催问无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牟某某将刘某诉至纳溪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支付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因刘某仍未履行偿还义务,牟某某向纳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在龙马潭区法院管辖范围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的车辆,立即拨打了纳溪区法院执行110,在接到申请人举报后,考虑到驱车赶到还有一段时间,为了确保能及时控制住被执行人车辆,承办法官立即向龙马潭区法院发出协助请求,并提供了被执行人车辆的准确位置和照片。龙马潭区法院亦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依法对被执行人车辆采取了控制措施,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后,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案款。
此次协助执行的成功,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展现了不同地区法院执行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与深厚情谊。这种“天下执行是一家”的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法治目标的坚实基础。纳溪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地法院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提升“公正与效率”的法治速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