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远程审理并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当事人当庭兑现,该案顺利结案。
2021年,原告何某、被告段某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22年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生育一子。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孩子出生后,双方因孩子的抚养陪伴及家庭琐事渐生嫌隙,多次争吵,2023年下半年,被告搬离家中,2023年底,原告以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要求离婚由原告抚养孩子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至本院。
由于双方均在外地居住生活,本案经当事人申请采用远程开庭方式审理,承办法官在庭前通过电话向当事人了解双方矛盾纠纷,确认双方对离婚无意见,而对婚后财产分割有较大争议,庭审中,法官本着调解优先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庭审及庭前沟通了解事实为基础,耐心释法明理,梳理财产情况,引导双方从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相互理解,消除抵触,共同商讨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段某当庭支付何某22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当事人离婚不仅涉及双方婚姻关系,也涉及子女、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妥善运用调解手段,即使不能使双方和好,但通过法院的法治、道德的宣传、沟通和说服工作,不仅可以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促使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还能使当事人自觉地承担起责任,主动履行义务,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本案中,段某当庭支付,使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就此了结,还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卢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