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龙会法庭诉前介入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及时付清物业欠款,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诉求并撤诉,在诉讼更前端实现了案结事了。
收到原告西藏自治区某物业公司邮寄到龙会法庭的起诉材料后,法官助理李东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主动从法律角度给双方当事人“把脉”,力求找准矛盾焦点和问题症结,试图找到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这起矛盾纠纷的有效路径。
“主要是对方一直拖欠物业费用不愿意缴纳,委托人才主张违约金……”远在西藏的原告代理律师徐某在电话里说明了一些案件情况。
随后,在与被告微信聊天中,“从我收到的材料来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且作为社会公民应当诚实守信,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就应该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法官助理李东向被告陈某讲明了原告的诉求并进行释法明理。
被告陈某表示,付清所欠物业费是应该的,但对方所主张的违约金,我觉得没有缴纳的义务,拒绝缴纳。
通过线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是否缴纳违约金成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案件能否调解成功的拐点出现了。随即将自己与被告微信沟通的情况电话告知原告代理律师徐某,“案件标的较小,被告也愿意及时付清拖欠的物业费用,如果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显然更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也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成本。”
原告代理律师徐某表示,只要能够及时付清拖欠的物业费用,自愿放弃违约金。
最后,龙会法庭作出裁定,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诉讼请求并撤诉,被告及时付清了所欠物业费3062元。至此,矛盾纠纷以诉前调解方式在“云端”成功化解,线上沟通找准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并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让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通过法庭这座“枫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践行了“如我在诉”新时代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