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肖某在外地而不能来法庭参加诉讼,新安法庭秉持能动司法的理念,努力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耐心指导双方通过利用“线上云调解”进行庭审。
调解前,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耐心细致的引导被告注册账号、进入开庭小程序,并向其讲解通过该平台参与调解的操作方法。
这是一起案情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多次在原告处购买水泥等材料,经结算,被告应向原告支付26300元,到经过长期催款,被告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经沟通,被告对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均没有异议,只是暂时经济困难、无力还款,故一直在逃避。经法官详细向其释法明理、明晰责任,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使被告当场支付完货款 26300元。以“云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
该案从承办法官开始组织调解到签署调解笔录仅用了30分钟,真正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引导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最大限度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