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青神法院执行110吗?我们发现了雷某的线索,他现就在家中,请你们尽快来人……”
2024年3月18日上午,青神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迅速行动,将被执行人雷某成功拘传到法院,在当场支付2000元后,与申请执行人方某达成和解。
【案情简介】
方某与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4年1月18日经青神县法院审理并调解达成协议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方某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雷某立即清偿所欠借款本金9500元及利息。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直积极调查跟进,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虽然在电话中承诺马上还钱,但在承诺付款期限内始终没有支付。承办法官在雷某户籍地走访调查时发现,其长期未在老家居住。面对找不到人的情况,承办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可以随时拨打“执行110”专线。
3月18日上午10时许,申请执行人方某拨通了青神县法院“执行110”值班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雷某的下落。法院收到线索后迅速展开行动,由承办法官带领当日值班法警出警,快速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在对雷某耐心的普法教育中,执行干警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果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通过承办法官的法律教育,雷某与方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当场支付现金2000元。
【法官说法】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青神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执行110”工作机制以来,不断完善“执行110”值班制度、执行力度,快速赶往第一现场,响应群众需求,及时为当事人胜诉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