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交界处的泸州市叙永县,是四川省最大的少数民族杂散居县,因地理位置特殊,各民族风俗习惯差异较大,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叙永县面临着矛盾纠纷易发难调、纠纷调解资源匮乏等困难和问题。从2017年开始,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出“石榴籽”调解工作法,有效提高了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
如今,起源于叙永县法院摩尼人民法庭的“石榴籽”调解模式,已经在四川省全面推广并开花结果,成为当地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重要载体。
“石榴籽”调解 具体是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的? 泸州中院与叙永法院联合出品的微电影《石榴红了》,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真实还原了其能动司法化解矛盾的成功经验。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杰应邀参加《中国法院网》访谈栏目,详细介绍了该案例背后所体现的“石榴籽”调解模式。 “石榴籽”一词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总书记用“石榴籽”来比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这也为我们做好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石榴籽”调解是泸州法院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总结出的一套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的调解工作法,主要做法是在法院的主导下,聘任少数民族中德高望重人士为“石榴籽”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将国家法律与“少数民族习惯法”充分融合,作为调解依据,同时整合村社等基层组织力量,借乡土文化、用乡音乡情、靠乡土办法,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通过电影中的真实案例,我们逐步总结和完善了“石榴籽”调解,建立起三支队伍参与“石榴籽”调解工作。 第一支队伍是人民法院的双语审判队伍,选取法律素养较高、民族情感深厚、具备双语办案能力的少数民族干警,组成专门的办案团队。 第二支队伍是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队伍,将少数民族中德高望重的人士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形成一支特殊的陪审队伍,确保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增强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心理认同。 第三支队伍是“石榴籽”调解员队伍,通过吸纳彝族的德古、苗族的长老寨老以及少数民族党员等一批精通民族风俗习惯的人士,组建起“石榴籽”调解人才库,并制定专门的“石榴籽”调解员培训办法,确保调解员既懂风俗习惯又懂法律。 目前,我们在全市建立了37个石榴籽工作站,覆盖全市132个镇街、673个村寨。我们运用“石榴籽”调解模式已经成功调解涉少数民族纠纷1700余件,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提高了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极大提升了基层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石榴籽”调解起源于叙永县人民法院摩尼人民法庭,如今已经成为了当地多元解纷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四川法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之举,2022年全国两会,“石榴籽”调解品牌作为四川法院的创新亮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3年,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先后两次深入叙永县法院摩尼人民法庭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