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机关办案秩序,3月8日上午,屏山县人民法院法警队组织全体法警人员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罗强参加会议。
会上,屏山县人民法院法警队大队长刘庆冬就《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法警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法院开展司法工作的武装力量,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切实维护好司法机关办案环境安全稳定和工作秩序,不接触、不过问、不打听办案情况,如实做好司法记录,将“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力护航司法案件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