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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战告捷,筠连县法院“执行110”连夜出击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发布时间:2024-03-14 09:16:29

“喂!执行110吗?我是申请执行人张某雨的母亲严某,张某现在在高县家中,你们快来抓他!”电话那头,一名女性压低声音、焦急地对执行110值班干警说。

3月12日晚上11时许,筠连县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电话,收到被执行人张某行踪的执行线索,执行局负责人付泽勋立即会同法警,驱车30多公里赶往高县某小区住宅对被执行人张某实施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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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2018年2月,张某与严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张某雨由严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但办理离婚登记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严某遂将张某诉至筠连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严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到位部分抚养费。2020年7月,张某雨将张某诉至筠连县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前期未履行及后续抚养费,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履行完前期抚养费后,又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张某雨抚养费。无奈之下,张某雨又到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因被执行人张某在外务工,案件一直未取得实质进展。截至目前,被执行人张某共计差欠申请执行人张某雨抚养费8万余元。

“执行110”电话发布,畅通了申请执行人及群众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的途径。严某关注到这一信息,在发现被执行人张某行踪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执行110”电话,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你虽然与严某离婚,但孩子始终是你的,支付抚养费是理所应当的。” 从出警到将被执行人张某带至高县符江派出所已是凌晨1点过,本着文明执行的原则,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做着被执行人张某的思想工作。

“反正我没钱。”被执行人张某继续赖账。

被执行人张某从衣服兜里摸出一包名牌香烟,拿出一支抽了起来。

“既然抽得起名烟,怎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就没钱了呢?把抽烟的钱省下来给孩子也是可以的啊。”执行法官说到。

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说,被执行人张某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付款态度消极,于是,筠连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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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早上7时许,被执行人张某被送至宜宾市拘留所。

“执行110”是筠连县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采取的有力措施,开通“0831-7869110”24小时线索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实现全天候精准快速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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