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花开日,万物复苏植树时。正值第46个植树节之际,3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联合翠屏山景区管理中心、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办事处、共青团翠屏区委,在翠屏山景区开展“3·12”植树节主题活动,通过送法进景区、义务植树,为美丽新翠屏添新“绿”,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四家单位的8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首先,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程勇、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肖必春结合刑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审判案例,分别就景区环境资源保护、景区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风险、森林防灭火等内容,为翠屏山景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讲解法律知识,提出司法建议,增强法治意识。
随后,法院干警向前来景区游玩、健身的市民、游客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法治宣传资料,宣传讲解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宜宾市翠屏山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和游客爱护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义务植树现场,四家单位的干部职工热情高涨、干劲十足,或铲土培苗,或提桶浇水,70丛琴丝竹迎风挺立,为翠屏山景区添了新绿。
四家单位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义务植树活动,体悟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大意义,认识到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将认真宣传贯彻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新翠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