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对劳务类案件始终优先执行、优先兑现,为“护薪”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8月,申请执行人经人介绍到被执行人开办的家具厂做搬运工作,经结算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劳务报酬4500元,逾期未支付,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3年3月1日判决被执行人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4500及相应利息,但被执行人仍未支付,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12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3月6日早上,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紧急电话,称发现其案件被执行人行踪,执行法官在挂断电话后,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执行局迅速进行统筹,安排法官做好应急预案、制作执行文书,紧急调度执行干警、法警和车辆火速前往目的地,仅用半个小时就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理明法,批评教育,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法官承认错误,并筹集资金,于中午12时许一次性将本案执行款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于法院及时、果断的强制措施予以高度认可。
执行干警开展释法明理
当事人向执行干警致谢
此案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的迅速执行,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和执行强制力。市中区法院下一步将会持续用足用强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罗 樊 张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