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在淘宝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云南省盐津县某水电公司整体资产,历经170轮的激烈竞价,最终以1962060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达到81.32%。
案情简介:原告筠连某银行与被告胡某平、李某均、云南省盐津县某水电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胡某平、李某均向原告筠连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2480000元,若未能清偿债务,原告筠连某银行对云南省盐津县某水电公司发电收入、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文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筠连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筠连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本案案涉金额较大且有抵押财产,为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申请执行人提交拍卖申请后,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已设立抵押的云南省盐津县某水电公司整体财产进行评估和网络司法拍卖。该涉案水电公司资产司法拍卖起拍价为1082060元,挂网期间围观人数达5700余次,124人设置提醒,最终,以1962060元成交,溢价率高达81.32%。
3月7日,筠连县法院执行干警对该水电公司整体资产进行了交付。在办公区域,执行法官逐一检查机房,对照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财产清单列表对该公司的设备做好清点,将总体资产全部交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