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闹事,害人害己,文明饮酒,遇事找法,应时刻牢记。被执行人王某某因酒后打架伤人付出了沉重代价,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当场支付尚欠赔偿款,案件圆满执结,同时,在执行法官的调和下,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矛盾得以化解。
王某某与刘某酒后发生纠纷致刘某重伤入院,后因赔偿事宜双方未协商一致,刘某遂将王某某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双方就赔偿款的履行达成一致。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王某某态度冷漠,未主动提出履行方案。考虑到申请人治疗急需用钱,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前往执行局协商处理。调解现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某摆道理、讲事实,举案例说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法律后果,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刘某因受伤造成的诸多不便:“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就是想办法尽量弥补对方,获得对方的谅解。”经过法官的劝说,王某某对此事也有了新的认识,最终,在家人的帮助下,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支付了本案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