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收到全部案款240000.00元!感谢金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
近日,金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新年的第一份锦旗,申请执行人白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执行干警尽心尽责将被执行人赵某某、秦某某拖欠的24万元货款全部执行到位。
案情回顾
白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秦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白某某于2023年10月12日向金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某、秦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赵某某、秦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均未得到回应。11月30日,通过申请执行人白某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赵某某和秦某某在昭通市做花椒生意,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昭通市,找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后,其称做生意亏本,现在还无法支付案款,执行干警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卡和微信交易明细得知被执行人具有履行支付义务的能力,遂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通过三小时的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案款50000.00元,剩余案款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
2023年12月29日,被执行人赵某某、秦某某通过亲友多方努力将剩余案款190000.00元拿到法院执行局交付给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随后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予以执行完毕。
鲜红的锦旗,为金阳县人民法院带来了新年第一抹耀眼的“红”,更是带来了激励和鞭策。新的一年,金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为民情怀,以更加丰富的执行手段、更加坚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