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并非普通的商业买卖,不可想买就买、想退就退。近日,曹某参与一起司法拍卖活动,9次竞价拍卖成功后悔拍拒不支付尾款,因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被蓬安县人民法院罚款1000元。
蓬安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罚没财产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被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iphoneX手机一部进行处置,并于2021年9月29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该手机由于破损严重,蓬安县人民法院在拍卖公告中予以特别提醒:屏幕完全破损,无法正常使用,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等。
该手机起拍价为58.8元,在加价幅度仅为1元的情况下,有包括曹某在内的15人共计出价75次,最终曹某经过9次竞价以473.8元的最高价竞得,超出评估价389.8元,溢价率达705%。在竞拍成功后曹某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尾款,经该院执行干警联系,曹某以“最终竞拍价高于他的预期价,不想要了”为由拒绝支付尾款。
曹某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多次恶意加价,在竞拍成功后拒不支付尾款并悔拍,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拍卖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蓬安法院决定对曹某处以1000元罚款以示惩戒。
法官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处置涉案财产的一项重要措施,竞拍人在参加司法拍卖前需认真考虑,仔细阅读拍卖公告,进行心理价位预估,确定有购买意愿再参与竞拍,若盲目跟拍、恶意抬价,竞拍成功后随意悔拍的,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李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