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辉与被执行人周某钢原本是生意伙伴,2020年5月,被执行人周某钢在申请人王某辉处购买了一批木材,后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周某钢还欠申请人王某辉132270元木材款。因被执行人周某钢迟迟不支付木材款,申请人王某辉无奈诉诸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办理此案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周某钢,让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要因为金钱没了信义失了朋友,但被执行人多次以“经济困难无法还款”的借口躲避执行。
执行法官遂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通过搜查令,查询到被执行人周某钢2021年度截止十月的微信年账单收入竟高达130余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周某钢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周某钢仍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愿意履行,声称“生意不好做,现在手头上没钱来还款”,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当冰冷的手铐铐上时,被执行人周某钢慌了,看到法院动了“真格”,且自己也不想吃“牢饭”,连忙联系家人筹来三万块钱并当庭支付,承诺将在2021年11月6日前偿还两万块,2021年12月10日前偿还三万块,剩余欠款在2022年1月20日前付清。因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被执行人的强制拘留措施。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叙永法院一直秉承“无强制,非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多举措震慑被执行人履行,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叙永法院 邱崇选 唐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