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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包上北大清华,落榜退款被拒怎么办?

来源:叙永法院 作者:夏益艳 任怀斌 发布时间:2021-02-12 12:15:48


2020年1月,正在读高三的赵某通过老师介绍参加了北京某培训机构的培训,该培训机构称只要交纳13万元,参加“强基计划”及高考培优课程,保证赵某能被清华、北京大学录取,若未被录取,培训机构扣除5000元服务费后全额退款。然而培训完毕,赵某参加高考后,并未达到清华、北京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是赵某要求该培训机构退款。该机构以各种理由拖延,赵某无奈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机构退还服务费,并支付从2020年9月至返还服务费时止的利息,以及律师费1万元。

叙永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2021年1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通过互联网到庭参加了诉讼。对退还的金额双方均没有异议,但培训机构称由于疫情原因,资金周转困难,请求迟延退还和免收利息,不支付律师费。

法院查明事实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该机构于2021年3月底退还一半的培训费,于2021年4月底退还余下的一半培训费并支付2000元利息,双方的纠纷就此了结。

清华、北京大学是广大学子的憧憬,不少家长都以自己的孩子能考上清华、北京大学为荣,交纳13万元保上清华北大,对于家长来说,无疑有巨大的诱惑力。因此有不少不法分子打着培训的名义进行诈骗。即使是正规的培训机构,也并非万无一失,落榜后难退款也是巨大的问题。法官认为,对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13万元包上清华北大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有效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该培训机构保证赵某经培训后被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录取视为条件成立,现条件未成立,该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返还服务费。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培训机构并不是万能的,家长们还是不要盲目跟风,孩子自身的努力极其重要,交纳巨额的费用可能换不来高额的分数和理想的学府,很可能换来的是高昂的代价和沉重的教训。

 

责任编辑: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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