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父亲重病,急需一笔钱医治,家里有钱,但夫妻另一方不同意负担这笔费用,在不离婚的前提下,能分财产吗?
答:这种情况,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可以不离婚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谢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