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大竹县川主乡卫生院组织学习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来源:大竹县川主乡卫生院 作者:陈中柳 发布时间:2024-02-07 11:06:52

image.png

2月6日,达州市大竹县川主乡卫生字组织医院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共六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有: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复核和申诉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实施严明了事业单位纪律规矩,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据介绍,通过此次学习,该院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了底线思维,增强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到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精准把握政策,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大竹县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陈中柳)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