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把还曾某某的借款4000元已存入到我工商银行账户,请您及时扣划支付给曾某某。”近日,一被执行人王某某将电话打到了达州市渠县法院。
2023年5月28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曾某某处借款4000元购买手机,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某一直未还款,曾某某多次催收无果,随起诉至法院,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生效后王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曾某某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也采取总对总网络集约查询方式查询财产情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未能联系到王某某,随多方查找其联系方式,未能有效找到其联系方式,随到被执行人户籍地查找,也未查找到下落,但了解到其常年在外务工有工资收入未履行生效裁判。
十多天后,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电话,对方称找一下法官,她是王某某,要主动还曾某某借款4000元,已经将该款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请法院扣划后支付给出借人曾某某。执行法官询问王某某:前些时间,到你户籍地也没有找到你,你为什么现在主动联系法院了,王某某说:我听到身边的一个朋友说,他是申请执行人,他的案子没有收到钱,但是把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过年了,听到后,我心情很紧张,觉得自己应该主动联系法院还款。
渠县法院在“司法大拜年”、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充分动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以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并及时解除执行完毕案件被执行人的所有强制措施,努力让每一名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