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川法院以开展“司法大拜年”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解决执行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岁末年初涉民生案件工作,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申请执行人黎某某收到执行案款后对通川法院执行法官的感谢。原来,黎某某系原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工人,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受伤,致八级伤残,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被该公司拒绝。后黎某某诉至法院,通川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向黎某某支付各款项合计175744元。判决生效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黎某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某公司已严重负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不具备偿债能力。而申请执行人黎某某因事故受伤后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其妻患有脑膜肿瘤,需长期接受治疗,且夫妻二人无其他收入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开支和治疗费用,生活极度困难。
鉴于这种情况,执行法官积极向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交流,耐心做好释法明理,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借来1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黎某某,黎某某自愿放弃剩余75744元。同时,考虑到黎某某经济十分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通川法院及时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黎某某一次性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缓解了其家庭困难。
据介绍,下一步,通川法院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用“真金白银”温暖寒冬腊月。
(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