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大竹法院:赖账不还十余年 法院强制加倍偿

来源:大竹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映雪 发布时间:2023-12-28 10:10:28

22.jpg

“十多年了,终于要回我的借款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长时间了还能把钱要回来……”。近日,申请执行人蒋某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大竹法院执行法官手中,一起长达十余年的借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执行人蒋某拿回全部借款和利息。

2006年,因经营周转需要,黄某向蒋某提出借款请求,并出具了借条“今借到蒋某借款10万元,尽最大可能在三年左右还清总金额,借款人黄某”。然而,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黄某却拒绝还款。2009年,蒋某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定黄某偿还蒋某本金10万元,由于借款时双方未约定利息,故法院未判定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未自动履行。

2012年,索款无果的蒋某无奈向大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黄某名下无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黄某本人也避而不见,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3年3月,大竹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在对黄某的银行账户、不动产、机动车、保险等进行调查后,仍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细致梳理,发现黄某配偶柯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有大额存款,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全部兑现,执行法官将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精准到了天,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利息已超出了借款本金,高达11万余元,执行法官果断对柯某存款冻结21万余元并通知了柯某。柯某以债务系黄某个人债务,其不应为黄某担责为由提出异议,要求法院解除冻结。大竹法院经审查认为,柯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属于其与黄某婚后的共同财产,依法应当作为被执行财产,遂裁定驳回了柯某的异议请求。2023年11月,大竹法院将柯某名下存款向债权人蒋某划转21万余元。

(王映雪)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