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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法院:民工讨薪无小事 能动执行解“薪”愁

来源:开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胡继锋 发布时间:2023-12-24 19:38:59

谢谢执行法官,帮我们拿到了工钱!近日,开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农民工代表逯某某在拿着16万元工资款和执行和解协议后,不停地向执行法官表示谢意。

2014年3月,原告逯某某等人与被告黄某某、邱某某签订《工程建筑承包合同》,约定被告黄某某、邱某某将房屋承包给逯某某修建,工程主体竣工后,被告向原告支付现金15万元,其余款项在一年半后付清。工程验收合格后,被告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原告经多次催收无果,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民工工资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仍履行法定义务,逯某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一边向被执行人黄某某、邱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一边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未依法报告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该案系农民工讨薪类案件,承办人陈晓佶法官高度重视此案执行,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明拖欠工人劳动报酬、不履行生效判决对个人信誉的不良影响,以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最终,经过承办人反复沟通协调、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对还款方式形成共识,被执行人向逯某某等13名申请人当场兑现民工工资16万元,并承诺在农历年前还清所有款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司法关乎民生,执行温暖百姓。劳动报酬纠纷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乎每个家庭的生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开江县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对涉劳工工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缩短办案周期,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撑起“安薪伞”。

(胡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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