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浩渠江,碧波荡漾。12月1日,渠县法院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宣汉县人民法院、通川区人民法院、达川区人民法院携手共聚,举行渠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提升司法协作水平,共商环资保护大计。
与会人员先后实地参观了渠县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宕渠法苑”法治文化广场、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诉非衔接工作室等地。
活动中,五家法院共同签署了《渠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并同步召开座谈会,分享交流环资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特色亮点,就更好落实方案中建设“纽扣法庭”任务目标作了表态,大家纷纷表示,将通过结对组合、资源共享、联动共建等方式,发挥各自的审判职能优势,共同提升共建成效。
据悉,该协议坚持“边河流域,携手共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预防为主、修复优先”的原则;通过联络会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协作方式,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渠江流域司法资源共享、突出问题同治、工作举措工商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下一步,两地五家法院将认真落实协议相关内容,让人民法庭扣好、扣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纽扣”,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司法协作,共同为长江上游穿好绿色司法“保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