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法院圆满执行完毕一起劳务工资案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3000元。
2020年6月,农民工万某在王某承包的广东某工程项目处务工,王某应支付工资13000元,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向万某出具欠条。万某经多次催收无果后,便起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生效后,王某仍拒付工资,万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便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王某告知法官,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收入只有每月的3000元工资。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王某与万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拟定还款计划。2023年10月12日,王某缴纳执行款950元,11月经过多方筹集,缴纳12020元,履行完全部义务。
群众利益无小事,渠县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实公正与效率,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