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大竹法院:川渝五地法院在梁平区法院签署《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来源:大竹县人民法院 作者:巫成僧 唐永娟 发布时间:2023-09-07 17:27:53

image.png

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四川省达川区人民法院、渠县人民法院和开江县人民法院就深化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并联合发布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典型案例。

本次会议系四川省川东片区法院与重庆市渝东片区法院首次举行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会议,对于提高成渝地区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川渝两地法院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上,川渝五地法院联合发布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校园安全、交通事故、未成年人性侵、监护人资格等多个方面。

通过签署《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五地法院在共同担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治责任、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建立多方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协作开展普法教育、社会观护、家庭教育指导、经验成果转化等20多个方面确定了司法合作着力点。

在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座谈会上,五地法院相关负责人对该合作协议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讨论。

大竹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用平表示,大竹县人民法院厚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现代化理念,与其他四家法院精诚团结合作,着力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体系,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并做好未成年人回访工作,全过程多角度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此次《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的成功签署,标志着川渝两地法院织密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格,实现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对构建司法协作新格局、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在协商沟通中构建起双赢共赢多赢的协作模式、最大限度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是川渝两地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新举措,也为凝聚川渝地区未保工作一体化的司法强大合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体系再创新篇章。

(巫成僧 唐永娟)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