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达州市大竹县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评议座谈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律师代表等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包春柳出席会议并讲话。综合办、石桥铺法庭、东柳法庭、石子法庭、高穴法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目标、意义和测评体系,通报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法庭基本概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来,大竹法院各人民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导向,积极融入辖区党委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综合运用示范庭审、典型案例、司法建议、指导调解、法治宣讲等,助力乡村振兴,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乡村法治带头人”等基层法治力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法治环境。将非诉机制挺前面,形成多方合力,各人民法庭诉前化解纠纷、诉中调解案件比例逐年提升。
与会代表结合法庭工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打分,对该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提出了深化创建工作、优化诉讼服务、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要理清思路,进一步找准人民法庭功能定位,通过创新举措、挖掘经验做法,努力打造人民法庭特色品牌。
会议要求,要强化培优赋能,抓实“公正与效率”,通过培优创建活动展现各人民法庭的风采风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要增强政治意识,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要求,认真吸纳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
(汪钰珉 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