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高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9月4日,达川区法院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现场测评并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区法院副院长杨海燕主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官恒,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唐文琴,民一庭、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及法院相关部门参加会议,特别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代表、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评议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视察参观了亭子法庭、河市法庭,听取法庭负责人对法庭整体工作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的汇报。
座谈会上,副院长杨海燕通报了达川区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民一庭庭长赵斌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测评体系进行了解读。各人民法庭分别对特色亮点、典型经验等进行了汇报,参会来宾对达川区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根据测评体系对各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官恒对参加会议的来宾表示由衷感谢,对来宾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并对持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了工作部署。
李官恒指出,各人民法庭要对照“枫桥式人民法庭”评选标准,继续加强思想政治、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基础建设和执法办案工作,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特色经验做法和工作实效,努力打造法庭特色品牌,形成“一法庭一特色一品牌”创建工作格局,充分展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新风貌;要抓住创建契机,对照“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要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法庭人才队伍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制约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乡镇“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抓实人民调解“五三”机制,建立司法需求征集反馈机制,常态化开展纠纷联动联调、巡回审理、上门立案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梁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