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法院临巴法庭通过“车载便民法庭”巡回审理一起离婚案,司法为民服务“到家”。
据了解,陈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结婚,双方仅在一起生活一个月左右便分居。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被告身患疾病、需要家人看护,承办法官决定将“车载便民法庭”开到被告家的院坝。当车载法庭驶入院坝时,瞬间引起在场群众的一阵热议。“这是啥子车?”“里面有啥子东西嘞?”法官告诉大家:“‘车载便民法庭’是法院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具有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诉讼服务等功能。”
随着法槌敲响,离婚案正式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从情理、法理多角度入手,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彩礼,原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
“这个稀奇的车载法庭,让我第一次看到法庭审判,还学到了法律知识,硬是方便了我们老百姓!”村民李某某说。
本案是渠县法院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应用最新科技成果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渠县法院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通过巡回审理、法治宣传与科技赋能相结合,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高效、便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