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宣汉县拘留所“教育感化”出实招“就地解决”见实效

来源:宣汉县拘留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9 14:20:14

成都“大运会”安保工作启动以来,宣汉县拘留所在全力确保监所安全的基础上,始终坚持观大势、迎大战、保大局的政治担当,依托监所阵地优势,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扎实做好“就地解决”文章,近期,成功教育转化一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人员,为 “大运会”安保工作注入了一份和谐因素。

近日,宣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夏某(男,22岁,江西省人)在《今日头条》发布不实信息,称“据媒体报道,四川省达州市遭遇罕见暴雨袭击,导致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已致7人死亡,5人失踪,数百人受灾,道路交通、电力供应、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也遭到严重破坏”。帖文不符事实。根据夏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宣汉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夏某入所后,情绪激动,认为自己只是发了一个帖子而已,未给他人造成伤害,且自己积极配合,认错诚恳,却还受到拘留处罚,表示不服。鉴于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夏某的思想状态,拘留所主要领导立即启动教育感化机制,教育引导夏某端正思想认识,着力将此起涉网络安全产生的不良影响和潜藏风险彻底消除在拘所内,切实打通执法办案的“最后一公里”。一是“释法”为先,打通心结。管教民警第一时间与夏某谈话,详细了个人基本情况,及其解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真实心态和具体过程。掌握到其发贴只为“图一时好玩”的情况后,管教民警收集了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法规,对其一对一开展专题法制宣讲,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释法,从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对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和代价成本的角度,算清“图一时好玩”而产生的“法律账”“经济账”,引导其深刻认识到此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二是“关怀”为本,纾解心忧。因天气变化较大,夏某入所后不慎感冒,加之其系外地人,与同拘室人员少有交流,对拘所环境极不适应,整日情绪低落,时常以生病为由不能较好执行一日生活制度。针对夏某的情况,所领导安排医务人员对其加强巡诊治疗,监督其按时吃药,缓解病痛;征得其同意,开通亲情电话,让身在江西老家的亲属与其对话,纾解了思乡之情;因饮食习惯不同,食堂为其独开了“小灶”,准备了符合口味的病号餐、营养餐,通过贴心关怀,让其感受到拘所执法的温度。三是“激励”为主,端正心态。夏某年纪不大,违法情节较轻,管教民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理念,利用早晚点名、集体活动的契机,多次与夏某促膝谈心谈话,以兄长的身份鼓励他不能因一时的错误而消极低沉,一定要振作精神,积极面对人生,正确对待网络,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向身边人积极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做一个守法有为的好青年。同时,管教民警还与夏某的亲属主动联系,告之其在拘所的情况,希望他们对夏某多教育、多关心、多鼓励,共同帮助其走好人生之路。

经过多举措的教育感化,最终夏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懊悔,表示将遵守拘留所规章制度,深刻汲取此次教训,切实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出所时,夏某向管教民警表示了真挚的谢意。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