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建党节刚过,渠县法院执行法官便收到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和一面鲜红的锦旗。
“在此我怀着无比感激之情来到贵院送上感谢信,表达我对人民法官不畏艰难、敢于亮剑、铁腕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我要赞扬你们执行法官在执行路上不畏艰难困苦,忍辱负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性和执着精神。”
这份感谢信的作者叶某富,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
2019年11月,李某玉、王某可(系李某玉前夫)向叶某富借款1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到期后拒不偿还。2021年5月21日,渠县法院判决李某玉夫妇于10月31日前偿还叶某富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但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叶某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二被执行人到庭领取有关法律文书、报告财产、配合执行,但二被执行人拒不到庭,逃避执行。
2021年11月19日,执行法官将李某玉拘传到院,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李某玉慑于法律威严立即履行案款2万元,并与叶某富达成每月偿还1万元直至付清本息的执行和解协议。
但令人气愤的是,李某玉只把签订和解协议当做缓兵之计,在分期还款时一拖再拖,经执行法官多次责令仍我行我素,视法律为儿戏。
2023年6月28日,执行法官于再次通过电话责令李某玉履行义务,交出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拒不交出车辆的法律后果。
怎料李某玉不仅不履行,还对执行法官大肆辱骂。面对咄咄逼人、口出恶言的李某玉,执行法官秉持冷静克制的应对态度,始终骂不还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为了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另辟蹊径,立即制作针对李某玉、王某可的悬赏执行公告,并将该公告发给李某玉的代理人。
“从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某玉、王某可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和提供被执行人李某玉、王某可准确下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李某玉、王某可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人民币金额的5%的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李某玉从代理人了解到轩赏执行公告的内容,明白这次法院是“动真格”,为避免被亲戚朋友指指点点,造成全方位“社死”的后果,李某玉立即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出具书面检讨书,诚恳认错。
该案就此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