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渠县法院:忍辱负重巧执行 锦旗字字表真情

来源:渠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勇 发布时间:2023-07-05 09:36:09

“七一”建党节刚过,渠县法院执行法官便收到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和一面鲜红的锦旗。

“在此我怀着无比感激之情来到贵院送上感谢信,表达我对人民法官不畏艰难、敢于亮剑、铁腕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我要赞扬你们执行法官在执行路上不畏艰难困苦,忍辱负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性和执着精神。”

这份感谢信的作者叶某富,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

2019年11月,李某玉、王某可(系李某玉前夫)向叶某富借款1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到期后拒不偿还。2021年5月21日,渠县法院判决李某玉夫妇于10月31日前偿还叶某富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但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叶某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二被执行人到庭领取有关法律文书、报告财产、配合执行,但二被执行人拒不到庭,逃避执行。

2021年11月19日,执行法官将李某玉拘传到院,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李某玉慑于法律威严立即履行案款2万元,并与叶某富达成每月偿还1万元直至付清本息的执行和解协议。

但令人气愤的是,李某玉只把签订和解协议当做缓兵之计,在分期还款时一拖再拖,经执行法官多次责令仍我行我素,视法律为儿戏。

2023年6月28日,执行法官于再次通过电话责令李某玉履行义务,交出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拒不交出车辆的法律后果。

怎料李某玉不仅不履行,还对执行法官大肆辱骂。面对咄咄逼人、口出恶言的李某玉,执行法官秉持冷静克制的应对态度,始终骂不还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为了解决问题,执行法官另辟蹊径,立即制作针对李某玉、王某可的悬赏执行公告,并将该公告发给李某玉的代理人。

“从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某玉、王某可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和提供被执行人李某玉、王某可准确下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李某玉、王某可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人民币金额的5%的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李某玉从代理人了解到轩赏执行公告的内容,明白这次法院是“动真格”,为避免被亲戚朋友指指点点,造成全方位“社死”的后果,李某玉立即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出具书面检讨书,诚恳认错。

该案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