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家一趴,空调、WIFI、西瓜,这样美滋滋的体验,每个人都不会拒绝吧!然而,渠县法院法官的美好周末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打破——“刘法官,我刚才在成都碰到了,他又想跑,现在该咋个办呢?”
原来,刚才这通电话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打来的。接到电话,渠县法院执行干警立刻行动,放弃休假,在申请人的配合下,将被执行人毛某从成都市龙泉驿区拘传回渠县法院。
该案中,双方合伙经营的工程结算后,毛某一直未给付李某应分的项目款13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找毛某的财产线索无果,毛某也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几次查访都未能找到。当天,毛某因违反法定义务,拒不配合执行,我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据介绍,渠县法院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执行工作的“速度”,司法的“温度”,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司法绿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