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宣汉法院:“石榴籽”成功调解一起涉少数民族离婚纠纷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5 17:39:32

近日,宣汉县法院土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少数民族(土家族)当事人的离婚纠纷案件,并当庭履行完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朱某某于202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于2022年9月27日在宣汉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婚后未生育子女,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中,了解到双方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如何能“好聚好散”才是本案的重心,于是法官开展“背对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支付被告40000元经济帮助金,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为避免双方在履行款项时产生纠纷,承办法官做足调解工作,原告即时给付了该款项,被告出具了收条。至此,该起离婚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据介绍,下一步,宣汉法院将继续立足辖区多民族聚居的实际,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土人群、礼仪习俗,通过“石榴籽+法官”的调解模式,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纠纷,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