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拖欠饲料款不知所踪,执行法官抽丝剥茧发现踪迹,“空降”大山深处的养猪场。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出击,一举啃下这起执行“骨头案”。
2020年,被执行人黄某于申请人彭某处购入3万余元饲料用于生猪养殖,并约定待生猪出售后便支付全部饲料款,但这一拖就是两年,彭某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未偿还该饲料款。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取网络查控,户籍地现场调查等措施,未能发现黄某的踪迹及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23年6月,彭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黄某在八庙镇山上经营养猪场,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养猪场,发现果然有存栏生猪及猪崽100余头。黄某看到执行法官依旧气定神闲,一会说自己没钱,还患有脑梗,一会又说猪场不是自己的,理由说了一大堆,就是不还款。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看到法官动真格,黄某慌了神,表示自己如果被拘留,养猪场的100多头猪将无人饲养,大热天会饿死,损失更惨重。
秉着“以人为本,善意执行”的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没有机械的将母猪、肉猪等出售,而是拓宽执行思路,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解,建议采取以猪抵债的办法,由被执行人黄某将部分猪崽交由申请人彭某,以抵消其相应债务。经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双方一致同意当场拖走部分猪崽折抵执行款。挑选、登记、称重、消毒、装车经过4个小时的工作,50多头猪崽顺利交由申请人彭某以猪抵债。
执行工作虽千头万绪,但开江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一案一策审慎灵活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努力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