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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检察院开展生态检察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来源:达川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薛艳 戴江华 发布时间:2023-06-12 11:01:28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伟大实践,近日,达川区检察院开展了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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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一大早,达川区检察院法治宣传小队来到了百节场镇广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派发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围绕破坏环境犯罪案例,向在场群众解释构成刑事犯罪的几种破坏环境行为。针对现场群众关注的“垂钓是否是违法犯罪行为”“野猪破坏农作物怎么办”“在自留林地少量伐木自用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干警们也耐心作答,现场气氛热烈,干警与群众互动频频,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眼看着过往群众热情高涨,检察官现场当起了讲解员,向群众详细介绍了林木、河流、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及环境保护知识,让更多群众认识并了解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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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午,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首次以“检察长上门听证+行政机关参与+替代性修复”的方式,把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搬到申请人“家门口”,在百节镇魁字岩社区对赵某某非法狩猎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召开了一场“有温度”的公益诉讼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恩坤主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村社干部等参与听证,众多村民旁听。

与会人员均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赔偿责任。这是本院首例公益诉讼上门开展的公开听证会,也是一次深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本案以巡山护林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让公益损害人从生态“破坏者”变为“守护者”,是本院坚持打击犯罪与赔偿损失、修复生态并重的举措,既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司法温度,也能警示和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本次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通过现场零距离普法、上门召开听证会的形式,更加生动形象地传播普及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提升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履行好呵护环境的责任。下一步,达川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用法治力量保障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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