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首次以“检察长上门听证+行政机关参与+替代性修复”的方式,把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搬到申请人“家门口”,在百节镇魁字岩社区召开了一场“有温度”的公益诉讼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恩坤主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参与听证,众多村民旁听。
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期间,赵某某陆续在达川区百节镇魁字岩社区附近非法狩猎,捕获灰胸竹鸡、小麂、夜鹭、紫啸鸦、灰头啄木鸟、泊氏长吻松鼠、白颊噪鹛等野生动物共计30余只。经鉴定,上述野生动物属于国家、四川省三有保护动物,物种总体价值为17700元。赵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止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替代性修复方式、赵某某家庭状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提供造林、护林岗位情况及相关要求。与会人员均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赔偿责任。在场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组织上门听证能够让听证员更直观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情况,通过‘上门’拉进与群众的距离,提升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也让检察机关办案更接地气,服务群众‘零距离’,是一场‘有检察温度’的听证会。”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是达川检察院首例公益诉讼上门开展的公开听证会,也是一次深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该案以巡山护林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让公益损害人从生态“破坏者”变为“守护者”,是本院坚持打击犯罪与赔偿损失、修复生态并重的举措,既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司法温度,也能警示和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