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达川区法院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和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
达川区法院公开审理的被告人谭某、邓某、杨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多起案件中,经过法庭审理,教育,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愿意购买鱼苗放生,修复生态环境。
6月2日,上述被告人在达川区法院、达川区检察院、达川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将52000余尾鱼苗投放至州河流域。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加快恢复鱼类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之路。
当天,达川区法院干警一行来到亭子镇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为当地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00余份,面对面释法明理30余人次。通过介绍身边易发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激发群众环境保护的热情。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不会触碰法律的红线,会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
据介绍,下一步,达川区法院将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理念,切实履行环资审判职能,加强执法司法衔接,积极构建常态联动机制,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