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达川法院:【法耀青春·守护红星】故事从一个叫三娃子的小红军说起

来源:达川区人民法院 作者:洪柳 发布时间:2023-06-01 17:32:50

“我一定要完成指导员交给我的任务!”面对敌人猛烈的进攻,三娃子这句铿锵有力的话瞬间仿佛盖过了响起的密集枪声......在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列宁街,有一个人的名字永远和列宁牌坊一起光辉闪耀,深深地记在人们的心里,他虽然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娃娃,甚至没有给我们留下真实姓名,但是却是个了不起的小红军,他就是石桥三娃子。

image.png

为追寻三娃子的脚步,教育教导青少年弘扬红军精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为守护繁荣红色文化贡献新生力量,5月30日,在第73个国际“六·一”儿童节前夕,达川区法院“法耀青春·守护红星”系列普法体验活动第一站,携手共青团达川区委来到了四川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红色第一街——石桥镇列宁街。

image.png

共青团达川区委书记李翔、副书记赵丹,达川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文琴,石桥镇党委宣传委员侯育青、达川区法院“红扣子”普法宣传队成员、石桥镇列宁小学601班同学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

在“红扣子”的带领下,同学们依次参观了红军陈列馆、红军文化艺术墙、列宁牌坊等文物和馆所,认真聆听了发生在列宁街上的红色故事,并在实地参观的过程中更真切地感悟了三娃子故事的深刻意义。

“三娃子为了完成指导员交给他的錾刻任务,遇到敌人宁死不屈最终英勇牺牲”,三娃子小小年纪勇敢无畏、不怕牺牲,他用生命錾刻了列宁街,一笔一錾都书写了他笃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是当代青少年的好榜样。

“同学们要以三娃子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求知若渴学本领,人人争当三娃子,讲好当代中国故事,让红军精神永远闪耀。”达川区法院石桥法庭庭长、“红扣子”普法宣讲员郝灿向同学们发起了倡议。

随后,郝灿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同学们在双拥文化广场开展了一起围绕文物保护的普法讲座。她告诉同学们,刚刚参观的列宁街上的红色标语、石刻、牌坊等已被相关单位认定为文物,每个公民就有自觉保护文物的义务。

列宁街錾刻的红军标语共有38幅,每一幅都是革命先烈为建立和平美好的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历史见证,今天我们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是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红军精神应当被铭记,更应该被保护。

活动最后,达川区法院选聘了列宁小学任东博、赵若萱、王湘晴和逸夫小学赵梓伊4位同学为“红扣子”普法小专员,为他们现场颁发了聘书、佩戴“红扣子”徽章。希望受聘任的小专员要认真学习、积极履职,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小先锋。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