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强制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稳实施了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黄某稳于2014年承包了宣汉县龙泉乡某村公路硬化工程,并将该工程堡坎、涵洞的部分劳务交由申请人陈某圣具体施工,申请人陈某圣在修建完工后,经双方结算,黄某稳还下差陈某圣工资款25万元。但结算后黄某稳一直未支付该笔工资款,2017年6月陈某圣诉至法院。后本院作出民事判决:黄某稳应给付陈某圣工资款25万元。
因黄某稳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2018年1月,陈某圣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通过执行法官多方努力,共执行到位金额11.5万元。后黄某稳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近日,陈某圣得知黄某稳即将刑满出狱,便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在确认线索属实后,赓即于黄某稳被释放当天,即4月16日一早前往监狱蹲守。当日上午10:30分,黄某稳走出监狱大门,执行法官遂将其传唤到宣汉法院,询问情况,并督促其自觉履行判决义务。但黄某稳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没钱,也不愿意分期履行。鉴于其抗拒执行,宣汉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近年来,宣汉法院主动向社会公布执行局办公电话和干警手机,并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公告等方式,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老赖”,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双休日,宣汉法院的执行干警都将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谢云磊 刘卫 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