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达州中院统一部署,渠县法院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4月6日上午,渠县法院分会场集结干警60名,出动警车9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名,新闻媒体2家,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营办相关领导参加集中行动启动仪式、见证执行。
队伍集结后,渠县法院与中院指挥中心GIS视频连线,执行指挥长董中平向达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徐新忠报告行动准备情况。随着中院指挥中心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立即奔赴各执行现场。
在本次专项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秉着“公正执行,文明执行、阳光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努力通过搜查、查封、扣押、司法拍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提升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执行到位率。同时,着力化解困难企业涉诉涉执风险,对民营企业被执行案件当事人充分释法明理,寻求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执行办法,盘活企业经营资产,加快履行裁判义务。
(多插入现场图及简介)
本次行动,靶向明确,精准发力,启动仪式当天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73.97万余元,入户搜查3次,查封车辆4台,限高31人次,纳入失信21人次,曝光62人次,拘传、拘留 6人次,7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27.17万余元。
下一步,渠县法院将持续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依法强制、审慎执行,有效平衡协调各方当事人利益,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对经营确实困难的被执行企业,按照“三去一降一补”“拼经济、搞建设”“僵尸企业退出”政策指引,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评估案涉企业生产营收能力、困难企业资产盘活复产、停产企业资产处置或破产退出的各种风险,因案施策,以司法助力县域企业转型升级、适应市场、有序进退,为渠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