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达州市宣汉县司法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政法下沉力量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下沉人员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深入基层、扎根村屯,以贴心的方式、暖心的态度和真心的行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解忧,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争当社情民意“调研员”,倾情服务“听民声”。充分发挥司法下沉人员密切联系群众,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扎根基层,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当好群众的代言人,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服务,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传达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争当矛盾纠纷“调解员”,纠纷调处“慰民心”。司法下沉人员坚持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传承“枫桥经验”,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对接基层调解组织,大力推行“人民调解+”纠纷调处模式,在诉讼外筑就“过滤网”,坚持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就地化解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司法下沉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件,预防矛盾纠纷5件,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争当行政执法“监督员”,规范执法“顺民意”。司法下沉人员坚持以规范行政行为,督促基层依法履职为目标指引。充分发挥司法下沉人员执法监督作用,参与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合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审定,村(社区)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协议(合同)审查;在乡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会前学法。切实加强对乡镇的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基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活动开展以来,司法下沉人员为乡镇党委政府审查重大项目合同5件、村(社区)合同(协议)6件,村规民约20份,列席乡镇党委会6次。
争当普法教育“宣传员”,送法下乡“暖民心”。司法下沉人员坚持“解民所忧,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普法需求,系民生解民忧,深入社区、走进乡村,通过走访座谈、法治宣讲等形式,倾听群众意见,了解普法难题,讲授法律知识,深入了解村干部及基层群众自身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授课,普及宪法、民法典、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活动开展以来,开展法治宣传5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营造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