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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检察:以“四措”促“四实” 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达川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松 发布时间:2023-03-25 13:44:35

近期,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该院以强认识、建机制、搭平台、广宣传,用实劲、定实策、求实效,出实招,有力推进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强认识,主动对接用实劲。达川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确定为2023年重点工作之一,召集刑检部门学深悟透上级文件,研究起草试行意见。同时,主动与区司法局沟通对接,召开座谈会三次,讨论试行意见的制定,商谈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及人员派驻和场地布置等。在区检察院的推动下,检司两家会签了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的意见,设立了全市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建机制,会签文件定实策。达川区检察院与达川区司法局共同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见(试行)》,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将75周岁以上的老年犯罪嫌疑人,纳入应当通知指定辩护的范围。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一年以上不满三年有期徒刑的,根据案件需要,也可以通知指定辩护。另外,意见还规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强制提出书面意见和检察官强制分析的“双强制”制度,以及互评监督制度等。

 

搭平台,建立阵地求实效。按照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强化试点工作保障的要求,以及根据上述试行意见的规定,达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达川区检察院设立了全市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区检察院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法律援助中心派驻人员担任站长,负责联系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传递法律文书,对援助案件初审提供法律咨询、信访化解,牵头召开每季度总结分析会服务。

 

广宣传,营造氛围出实招。达川区检察院制作专门的法律援助权利告知书,列明检察机关应当或者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的案件类型,如果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通过检察机关转交或者直接向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将告知书张贴在院办案区醒目位置,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深入律师事务所宣传试行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等辩护权利。

(李松)


责任编辑: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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