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有刘书记帮助,拖欠多年的地力补助款终于到账了!”万源市白果镇庞家梁村村民刘某珍口中的刘书记便是万源检察院下派到该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刘海。
“她提到了补助款迟迟未发的问题,最开始就闹了个‘乌龙’事件。”去年7月,刘海主动请缨前往偏远的万源市白果镇庞家梁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工作,“刘书记,我家的生态林保护补助款都过了8年了,咋还没有到账哦,跟村上、镇上也反映多少次了,也没得个结果?”刚到任,他所帮扶的脱贫户刘某珍便给他出了一个“难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刘海迅速与单位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存义取得联系并代申请人转交了检察监督申请书。由于申请人所反映的问题过去了较长时间,且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当地村镇及有关部门没有积极履职导致其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王存义向院领导请示后,成立专门办案组依法妥善化解申请人与当地村镇及有关部门的矛盾争议。
调查工作可谓“一波三折”,通过查阅万源市林业局2014年以来的生态林保护补助申请及发放清单却并未找到她的名字,“我记错了,是粮食直补款。”得到纠正反馈后,王存义一行人又马不停蹄地前往万源市农业农村局核查,可依旧未找到2014年该项补助的申请及发放记录。
由于万源市乡镇改革,行政区划调整且时隔数年之久,当地村镇人员出现较大变动,新到任的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准确的补助信息,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办案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多次联系相关村、镇及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梳理近年来国家发放的涉农有关补贴。通过仔细筛查、反复比对近8年相关补助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等基本信息,发现万源市白果镇红沙梁村有位村民也叫刘某珍,她与其丈夫于2015年至2017年分别在同一时间段内领取了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申请人所说的粮食直补款可能就是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没收到的款项可能已经错误发放给了他人”。经过仔细核查,最终确定了2015年至2017年本该发放给申请人的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错误发放给红沙梁村村民刘某珍。
“我又没有冒领她的钱,我也不晓得我卡里多出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新的问题接着又出现了,尽管已经查明了补贴错误发放的事实,可由于红沙梁村的刘某珍法律意识欠缺,拒绝退还,“我们不得不三番五次联合村镇相关工作人员去她家谈事实、摆道理、讲法律,做她们一家人的工作。”最终,通过释法说理,退还了补助款。
3月8日,承办检察官王存义一行人驱车近两个小时,再次来到庞家梁村刘某珍家进行回访,“感谢王主任、刘书记!牵绊我多年的问题,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解决了。村镇干部就这个事也拿出了自己的态度,对他们的工作以后我还是要继续支持。”刘某珍难掩心中的喜悦,“利用拿回的这笔补助款,我多养了两头猪、增种了一些油菜籽,今年的家庭收入肯定能增加不少。”
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民事监督、行政监督等检察权,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以来,万源检察院立足本职,持续深化检察服务,并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三年来,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余元,对因案陷入生活困境、几致返贫的农村家庭“应救尽救”,助力农民工讨薪50万余元,帮助农民工解“薪”结。同时,聚焦“巴山青”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护,为1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