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是春耕的时候,这下买种子化肥的钱有了,感谢大家的帮忙!”一名拿到工钱的农民工激动地说道。近期,达川区检察院在审查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履职,通过提前介入、敦促偿还、追赃挽损等履职方式,成功解决了11名农民工被拖欠的13余万元工资。
2021年达川区米城某生猪养殖基地工程承包人周某某、张某某拖欠任某某等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3万余元,经多次催要且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决定书责令支付后仍然无果。达川区检察官在了解该案案情后,主动作为,提前介入侦查环节,认真听取11名农民工的意见,了解案件症结所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联合区公安局、区行政执法局向两名犯罪嫌疑人释明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最终该案嫌疑人周某某、张某某将11名农民工工资13余万元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全部清偿到位。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根据该案具体事实,以及周某某、张某某二人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就积极清偿工资,且积极认罪悔过的情况,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建议对该案适用酌定不起诉,最后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该案决定不起诉。
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解决好农民工的“薪愁”问题,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达川区检察院在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的过程中,主动作为、及时受理、及时督促清偿、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劳资纠纷中的矛盾隐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惩罚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实现了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少捕慎诉与助力欠薪并举,让农民工不再“忧薪”,让劳动者不再“烦薪”,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