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三申请执行人向渠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书执法如山,清正廉洁锦旗一面。
在执行王军成、楚昌礼蒲建亚等与刘林、四川中锦通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中,所涉均为农民工工资,总计约为60万元,三申请执行人在二被执行人处做劳务,达成调解后,二被执行人仅支付一期款项就未履行了。
渠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刘林(系公司股东)及公司法人黄育秋到本院处理本案相关事宜。二人象征性每人给付申请执行人1万元后,就以自己正在起诉别人为由拒不到庭接受调查,报告财产。
渠县法院于3月1日召开宕渠猎赖:小案惠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乘着集中行动,执行法官与诉讼法官配合,通知二人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待二被执行人领取传票后,迅速将二人控制,并拟对二人进行拘留。二人看着穿着警服的司法警察及冰冷的手铐,意识到自己如还是敷衍,将面临拘留,于是积极的到处筹钱。并现场转账35万元,剩余部分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当事人表示:“真的非常感谢吴法官,本来以为要很长时间才能拿到执行款,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