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扎实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2月16日,渠县法院召开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培训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德顺主持,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参加培训。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并围绕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的主要流程、注意事项及材料上报、整改落实等方面做现场讲解培训。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要尽心履职担当。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抓实改,全面提升。三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党性原则,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坚决防止走过场、搞花样,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