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司法大拜年】大竹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护航民生福祉

来源:大竹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小东 发布时间:2023-02-17 08:59:05

人勤春来早,执行正当时!2月9日,按照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工作部署,大竹法院集结执行干警、法警30余名,雷霆出击,奔赴执行现场!一幕幕守护诚实信用的画面,悄然温暖着申请执行人的心。

 image.png

现场一

执行小组赶赴庙坝镇白鹤村,对被执行人文某宣布拘留、罚款决定并带至县人民医院体检,在等待体检结果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文某的儿子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履行案款15000元,缴清罚款,并就欠付金额订立了履行计划,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image.png

现场二

执行小组赶赴庙坝镇花桥村,将被执行人魏某带至大竹法院并宣布拘留、罚款决定,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履行案款3000元,缴清罚款,并承诺本月底前将欠付金额履行完毕,申请人表示谅解,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image.png 

现场三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传唤至大竹法院,在对其宣布拘留、罚款决定后,被执行人筹措资金,履行案款15000元,缴清罚款,并就欠付金额订立了每月给付1500元的履行计划,申请人表示同意,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image.png

现场四

被执行人周某在法院传唤到案后,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履行案款40000元,并承诺剩余欠付金额10000元在年底付清,申请人表示同意。

image.png 

现场五

执行小组赶往庙坝镇,将被执行人杨某传唤至庙坝法庭,杨某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案款6205元,该案执行完毕.

image.png

现场六

大竹法院协助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蒋某。长丰法院在对其宣布拘留、罚款决定后,蒋某仍拒绝履行,大竹法院协同长丰法院于当晚8时将其押送至渠县拘留所看管。

 image.png

大竹法院郑重告诫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为了你及家人安心过年,请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或到法院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主动到案联系电话:0818-6222110。

(王小东)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