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即开战,开战即开弓!按照上级法院重点案件执行“每月一行动”要求,渠县法院在春节后再次组织“宕渠猎赖”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2月9日上午,渠县法院在家院领导、中层干部、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全体干警参加行动启动仪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并见证执行。
典型案例一
被执行人周某某原系某工程项目包工头,于2017年召集同乡雍某某、徐某某等7人在其工地做杂工,因该工程陷入经济纠纷,周某某拖欠雍某某、徐某某等工人工资共计4万余元长达6年。工人们无奈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周某某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渠县法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经查,周某某拖欠涉民工工资系列案件竟多达5件,“宕渠猎赖”执行小组火速将其拘传到院。
执行法官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厉声告诫被执行人周某某:“现在不要去谈经济形势不好、你没收到工程款,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你赚的钱多,不见得会给工人们多分,你觉得经济形势不好赚的钱少了,凭什么要工人承担后果。必须想办法筹钱,否则今天就将你拘留!”
迫于拘留压力,周某某立即联系亲属,筹集到7500元现金当场支付申请人,此前被法院冻结的4000余元也依法扣划给申请人。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下欠款项定于今年10月付。法院暂对周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典型案例二
申请执行人谭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某离婚抚养费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吴某某联系,均未果。“宕渠猎赖”执行小组成员来到被执行人吴某某老家找到其父亲,详细解释了拒付抚养费可能面临的失信曝光、拘留等后果。
执行法官义正词严地说:“如果今天吴某某坚持不付抚养费,我们将在村委会张贴公告曝光她的行为。”
吴父闻言赶紧与吴某某取得联系,吴某某害怕自己的行为被基层组织和乡邻亲友们知晓,急忙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将抚养费汇入法院案款专户,并承诺以后主动给付抚养费。
典型案例三
申请执行人田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双方离婚后将名下共有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了子女,双方约定房屋按揭款每人每月按时支付。但张某某支付按揭款一段时间后拒绝履行义务。迫于无奈,田某某将张某某起诉到渠县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张某某仍拒不履行判决。
此前,执行法官对张某某进行了两次传唤,张某某拒不到庭接受讯问。“宕渠猎赖”行动组奔赴大竹,将张某某拘传至本院后,张某某慑于法院拟对其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主动将1万余元案款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本次“宕渠猎赖”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执行措施运用,共执结案件13件,执行到位48.2万元,限高8人次,纳入失信黑名单1人次,依法传唤4人到庭接受询问,以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1件次,3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案款20.5万余元。
下一步,渠县法院将不断加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力度,深入开展“每月一行动”执行活动,举全院之力、协调联动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以行动促规范、以实践锻炼加快“执行实施优质化”根基夯实,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