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宣汉县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矛盾纠纷

来源:宣汉县拘留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7 09:44:28

日前,达州市宣汉县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矛盾纠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被拘留人刘某(男,51岁,达州市河市镇人),因与申请人桂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刘某拒不履行宣汉县法院已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应支付桂某某212400元,但一直未支付。后刘某被宣汉县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处罚。

 

针对刘某的实际情况,宣汉拘留所副所长康良勇和管教民警当即对他进行法律知识帮教,通过情、理、法分析讲解,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耐心地思想疏导,反复做工作,为他分析利弊,引导他如何想办法积极解决,拿出还款诚意,列出还款计划。经过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他渐渐认识到拖欠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2月4日,拘留所民警迅速与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共同对其进行说服和规劝,并电话联系桂某某开展调解工作。在拘留所和法院的共同努力协调下,刘某和桂某某达成协议:刘某在2023年2月5日还款4万元,剩余部分在2023年年底前还清,并由刘某女朋友康某某做担保。就此,一起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目前,刘某被法院依法解除拘留。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