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达州市宣汉县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矛盾纠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被拘留人刘某(男,51岁,达州市河市镇人),因与申请人桂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刘某拒不履行宣汉县法院已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应支付桂某某212400元,但一直未支付。后刘某被宣汉县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处罚。
针对刘某的实际情况,宣汉拘留所副所长康良勇和管教民警当即对他进行法律知识帮教,通过情、理、法分析讲解,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耐心地思想疏导,反复做工作,为他分析利弊,引导他如何想办法积极解决,拿出还款诚意,列出还款计划。经过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他渐渐认识到拖欠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2月4日,拘留所民警迅速与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共同对其进行说服和规劝,并电话联系桂某某开展调解工作。在拘留所和法院的共同努力协调下,刘某和桂某某达成协议:刘某在2023年2月5日还款4万元,剩余部分在2023年年底前还清,并由刘某女朋友康某某做担保。就此,一起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矛盾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