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2023”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扎实成效。
典型案例一
2022年,熊某某、荣某在渠县青神乡承包公路修建,将运输材料的劳务发包给赵某某。赵某某完工后,仅收到部分劳务款。对下欠的11000元,熊某某、荣某向赵某某出具了借条。但到了借条约定的期限后,赵某某多次讨要均未果,遂将熊某某、荣某告上法院。判决后,两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住处后,准备依法将熊某某、荣某传唤至法院。熊、荣二人害怕被亲友知晓,当场履行案款5500元,剩余案款5544元定于1月底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典型案例二
原告杨某系五保户,受杨某某邀请做短工,协商好每天工资180元。在第4、5天时,原告杨某在位于渠县流溪乡的渠县某公司修化粪池,从5米高处坠落摔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关于医疗费用,杨某、渠县某公司和杨某某不能协商一致,杨某遂将渠县某公司和杨某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渠县某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某赔偿54453.20元,被告杨某某赔偿90755.34元。但两被告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原告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杨某某到法院,慑于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压力,杨某某当即履行2万元,并表示下欠钱款将按期偿还,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
本次“司法大拜年·2023”集中执行行动共派出7个办案组,出动警车40余趟次,前往20余个执行现场,拘传7人,约谈15人,纳入失信黑名单8人,限制高消费12人,查封住房2套、车辆3辆,执行到位10万余元,结案14件,实现了2023年执行工作“开门红”。